
5月28日,兰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以“检爱同行 向阳生长”——兰州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马如栋先生、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陈雪梅女士,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宋潇滢女士分别围绕兰州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典型案例等相关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年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40周年,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马如栋先生、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陈雪梅女士,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宋潇滢女士。请他们围绕兰州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典型案例等内容,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中央、香港驻甘,省、市新闻媒体的朋友们,欢迎你们的到来!
首先请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马如栋先生介绍兰州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相关情况。

马如栋: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谨代表兰州市检察机关,向长期关心、支持、监督兰州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新闻媒体朋友们,表示诚挚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恰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40周年。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事关亿万家庭幸福安宁,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与国家长远发展。
多年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府大力支持下,兰州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牢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全面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立足检察职能,以“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为抓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全力推动“六大保护”贯通融合、同向发力,持续打造了“‘未兰’守护”检察优质品牌,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呈现出蓬勃向好的态势,取得阶段性成效。
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向大家介绍近年来兰州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实践与成效:
一、聚焦司法保护特点,惩护并举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秉持“惩治与挽救并重、预防与保护同行”理念,以精准司法处置筑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防线,实现涉未成年人犯罪“发案降、治理优、效果好”的目标。
一是从严打击侵害犯罪,筑牢安全屏障。对暴力伤害、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依法快捕快诉、从严提出量刑建议,2023年以来,受理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950件1587人、纠正漏捕漏诉48人,批捕率、起诉率平均在84%、94%,有罪判决率100%,形成强大震慑。落实强制报告倒查追责机制,发现未履行报告义务73件,追责75人;督促教育部门开展教职工入职查询,2023至2025年累计查询5065人次,不予录用4人。
二是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促进回归正途。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与“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实现“严管”与“厚爱”有机统一。对轻罪未成年人积极适用非刑罚措施,近三年不起诉率均为40%以上,附条件不起诉124件206人。建立“检察官+社工+家庭”三方联合精准帮教机制,开展法律援助、社会调查、亲情会见、心理疏导、亲职教育等专门服务3672人次,犯罪记录封存413人次。落实“评估+定制+跟踪”精准帮教模式,组建“检察官+社工+心理师+监护人”帮教小组,开展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技能培训,对全市353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开展异地帮教9次,1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考入高校。
三是强化前端预防治理,遏制犯罪增量。构建“预防—干预—矫治”全链条体系,选派全市157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23场次,覆盖师生16.6万人次。“线上+线下”联动,通过甘肃省教育厅微信视频号、抖音号同步直播,全省中小学师生共同观看,观看人数累计40万余人次,点赞约2300万次,评论2万余条。利用兰州市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心理干预基地开展法治教育180余场,覆盖师生6万余人次,该基地先后评为第二批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兰州市“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兰州市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成为兰州市法治宣传、法治教育的靓丽品牌。
二、完善综合履职机制,协同构建“六大保护”工作格局
打破“刑事为主、单兵作战”局限,以“四大检察”融合为基,以检察司法保护为牵引,联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检察监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是健全"四大检察"一体履职机制。严格落实“一案四查”“多案联查”工作机制,在办理涉未刑事案件时同步审查民事权益保障、行政监管、公益保护等问题线索,聚焦重点领域,发现问题,一体履职。针对多辖区办理的四起案件,均存在某医院接诊时未履行未成年人疑似遭受伤害的报告义务,依法向涉案医院现场送达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与市卫健委联合召开座谈会,督促该医院落实强制报告义务,推动医院建立“首接负责制”“发现—报告—介入—保护”闭环管理机制。推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办案区,避免二次伤害,为实现询问、检查、取证、救助一次到位、一站解决、专案专办创造了条件。
二是构建“六大保护”协同联动体系。牵头联合市公安、教育、民政、团委、妇联等单位,会签《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利用网络平台报案的工作指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的实施办法(试行)》等16项机制,建立线索移送、联合处置、跟踪督办等具体措施。强化家庭保护,全市共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5个,建立“检察官+妇联工作人员+家庭教育指导师”家庭教育指导模式,聘请20余名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制发“督促监护令”482份,对317名失职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重塑家庭监护功能。落实司法保护,发放救助金28.3万元,帮助26名困境未成年人解决生活、就学难题,协同做好困境儿童救助、控辍保学、社会救助。在办理单某某、王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中,围绕被救助人子女“就学、心理康复”等需求,积极构建“司法救助+社会帮扶”工作体系,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协作开展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三是打造完备的社会支持体系。持续推进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协同妇联、团委、民政等职能单位,借助司法社工等专业力量,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跟踪帮教。围绕司法社会服务机构实体化运行、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检察办案过程,探索“互联网+”帮教模式,促进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内容和方式多元化。引入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社工服务等专业力量22名,建设心理健康辅导中心6个,提升干警心理干预能力,全市未成年人检察条线5名干警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通过有效治理,依法运用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落实跟踪回访考察制度,涉罪未成年人在考验期内再犯罪为“零”。检察机关通过一对一、点对点有效实现专业、精准帮教,夯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后半篇文章”。
三、提升综合保护质效,全力助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
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以个案办理为切入点,延伸监督触角、深化系统治理,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从“办案型”向“治理型”转变,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大数据赋能,提升监督精准度。应用最高检数字检察模型平台四个场景、十七个监督点,全市两级院共使用模型180个,成案184件。通过大数据排查发现旅馆违规接待、校园安全隐患、监护缺失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23份,推动开展专项整治15次。就“青少年近视防控领域违规经营”问题,市卫健委开展有关青少年角膜塑形镜专项行动,建立“制发—整改—回访”全流程跟踪机制。
二是以问题为导向,深化社会治理。针对案件中反映的社会治理问题,开展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等专题调研活动,深挖问题根源,推动成果转化,制定务实举措。聚焦无人值守商店售烟、网络售卖“零食花束”等新业态治理,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排查商家780余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完善长效机制。针对监护缺位、辍学失学、校园欺凌等共性问题,推动建立家庭、学校、社会联动干预机制,法治副校长主动深入校园,开展法治宣讲、隐患排查、个案帮教,精准破解治理堵点难点。
三是以品牌为引领,锻造专业队伍。持续打造具有兰州特色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名片,扩大“‘未兰’守护”未成年人检察市域品牌及县区品牌影响力,8个品牌先后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优质品牌。优化未成年人检察教育培训机制,开展全市“未检大讲堂”,着力打造一支结构优化、素质精良的未成年人检察队伍。近年来,兰州检察机关2名干警入选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人才库,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在全省未成年人检察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2名干警获评全省业务标兵,1名干警获评全省业务能手。
四十年初心未改,护未成长步履不停。站在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40周年的新起点上,兰州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耕未成年人检察主责主业,以爱为帆,以法为桨,全力守护每一位未成年人向阳生长,为建设平安兰州贡献检察力量。
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马检察长的介绍。
接下来有请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陈雪梅女士通报近年来兰州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典型案例。

陈雪梅:
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感谢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年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40周年。全市检察机关始终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将“检护民生”融入未检履职全过程。今天,我们选取5个代表性案例向社会公布,展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力度与温度。
一、七年讼争终化解,检察和解护成长
——张某某抚养费纠纷民事申诉和解案
张某甲与王某某离婚后,因抚养费增加问题诉讼长达七年,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多次裁判,张某甲仍不服,以未成年子张某某名义申请民事判决监督。检察机关逐一调取全部涉案卷宗材料,包括离婚、抚养费、探望权等引发的5个一审判决、2个二审判决及2个再审裁定,实地走访相关办案法官,听取未成年人父母及双方老人的诉求,全面掌握未成年当事人的生活状况与心理状态。厘清矛盾焦点,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为切入点,多次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王某某同意增加抚养费,张某甲撤回监督申请。本案是全省首例涉未成年人民事申诉和解案件,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了两个家庭三代人的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二、附条件不起诉+行业治理,守护未成年人远离犯罪
——徐某某涉嫌盗窃罪附条件不起诉案
未成年人徐某某伙同他人盗窃商铺财物,涉案1万余元。检察机关发现徐某某存在通过无人值守零售商铺购买香烟的情形,经深入调查发现,无人值守商铺作为新业态零售模式,在运行中缺失未成年人年龄核验手段,导致未成年人可随意购买香烟,存在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监管漏洞。遂开展公益诉讼监督,组织场景模拟实验证实系统无法识别年龄,审查服务协议发现缺失法定责任条款。随后向职能部门制发磋商函,推动建立技术审核备案、动态巡查、违规处置全链条监管体系,责令11家商户整改。检察机关对徐某某附条件不起诉并送入专门学校矫治。目前辖区内无人值守商铺售烟问题整改率达100%,实现个案办理与源头治理有机结合,为数字经济下未成年人保护提供了实践样本。
三、支持起诉+督促履职,为受伤孩子撑起法治蓝天
——丁某某故意伤害支持起诉案
未成年人丁某某等人在商店购买啤酒后前往同学家中聚会,因酒后言语不和遭对方家长持刀捅刺致轻伤二级。检察机关依法从严追诉,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同时,检察机关认为丁某某家庭贫困,其数万元治疗费用均系向他人筹借所得,后续康复还需大量费用。因其诉讼能力较弱并向检察机关提出支持起诉申请,遂决定对其提起的民事诉讼予以支持,指导丁某某的法定代理人收集、梳理、完善民事诉讼证据,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申请法律援助。通过多次沟通协商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丁某某获赔7万元。针对涉案商店向未成年人售酒问题,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召开听证会后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排查,所有售酒商超均已张贴禁售标识。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出现饮酒、夜不归宿、打架等不良行为,检察机关制发督促监护令,联合妇联对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从亲子关系、教育方式、法治意识提升等方面制定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方案。经过六个月跟踪帮教,涉案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明显提升。本案通过“从严追诉+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督促监护”组合拳,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权益。
四、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让“家”倍的爱照亮归途
——俞某某盗窃案
未成年人俞某某参与盗窃,分得赃款573元,案发后自首。社会调查发现其父母长期在外打工,与年迈奶奶生活,监护缺失。检察机关对俞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同时向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联合公安、法院、教育、妇联等七部门制定《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形成未成年人“1+N”多维保障机制。将俞某某家庭纳入“检察家庭教育课堂”,联合心理咨询师、社工等提供心理辅导、家庭教育、亲子活动等帮教。俞某某母亲辞去外地工作回归家庭,亲子关系明显修复。检察机关深入剖析犯罪背后的家庭原因,以督促监护令为抓手,凝聚社会力量帮助罪错未成年人重回社会。
五、数字赋能+主动干预,阻断未成年人成为电诈“工具人”
——康某某、武某某诈骗案
未成年人康某某、武某某办理多张电话卡,帮助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1400余条,致被害人被骗8万余元。检察机关办案同时发现涉“两卡”类电信网络犯罪已成为未成年人主流犯罪之一,为预防未成年人沦为电诈“工具人”,多措并举,以“我管”促“都管”。向相关部门发出磋商函,建议严格细化为未成年人办卡规定,对异常情形录入高危名单限制办卡;与公安、工信部门建立干预共治及信息交换机制;搭建“青少年涉电话卡犯罪联动共治模型”,整合电话卡信息、行政处罚、刑事案件三大数据库,通过数据比对排查出572名16至22周岁人员办理三张以上电话卡,其中43张存在严重异常,13人名下电话卡已涉案。检察机关分级采取措施,督促注销异常卡,并走进学校开展法治巡讲。本案利用数字检察手段推动跨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实现早期预防和源头治理,有效阻断未成年人沦为电诈“工具人”。
以上案例,是兰州未检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缩影。下一步,我们将以未检40周年为新起点,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更优检察履职守护祖国未来。
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陈主任的通报。
接下来有请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宋潇滢女士介绍兰州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优质品牌。

宋潇滢: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今年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立40周年。四十载初心如磐,护苗步履不停。近年来,兰州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各项部署要求,坚持以品牌建设为引领,深耕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结合全市各县区地域特色、工作实际,因地制宜打造差异化未成年人检察品牌矩阵,形成“一院一品、各具特色、全域联动”的发展格局,有力推动了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高质量发展,交出了新时代兰州未成年人检察守护少年成长的优异答卷。
在省检察院组织的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优质品牌选树活动中,我市检察机关选送的8个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先后被评为全省优质品牌,2个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文化品牌,获评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品牌辨识度、影响力、辐射力持续攀升,构建起全域覆盖、各具特色、协同发力的兰州未成年人检察品牌新格局。
全市两级院立足地域特色、职能优势与工作实际,精心雕琢特色品牌,让司法守护更具温度、更接地气。兰州市检察院打造“‘未兰’守护”品牌,凝聚全市检察力量,以“六大保护”协同为核心,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城关区检察院“骄阳启城”品牌,下设“暖阳履职”“姣姐课堂”“星辰共护”三个子板块,以热忱检察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向阳而生、逐光前行;七里河区检察院“七色堇”品牌,深耕“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深度融合;西固区检察院“彩虹伞”品牌,构建“全覆盖普法+社会化帮教+专业化办案”三位一体工作模式,为迷途少年遮风挡雨、圆梦青春;安宁区检察院“南风未成年人检察”品牌,以温情司法践行“教育、感化、挽救”理念,如南风般浸润未成年人成长路;永登县检察院“玫好年华”品牌,结合“中国玫瑰之乡”地域特色,构建全周期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皋兰县检察院“新绿”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寓意孕育希望、呵护新芽,全方位筑牢青少年成长法治屏障;榆中县检察院“榆光同行”品牌,以法治微光护航少年逐梦,用检察担当点亮青春前路。
依托特色品牌建设,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持续提升、硕果累累。兰州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市检察院、城关区检察院、安宁区检察院荣获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称号;西固区检察院被中宣部命名为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集体。全市未成年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成效显著,2022年以来,30余人次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2人入选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人才库,1人获评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多人获评全国、全省青少年普法先进个人、优秀法治副校长,9名业务骨干入选全省检察专业人才库,锻造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心怀温情的未成年人检察铁军。
站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40周年的新起点上,兰州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深耕品牌提质升级,坚持办案、监督、预防、教育并重,不断丰富品牌内涵、创新履职模式、延伸保护触角,全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有影响力的兰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样板。始终用心用情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高质量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护航青少年逐梦远航,为平安兰州、法治兰州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青春守护力量。
主持人:
感谢宋主任的介绍。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媒体老师在提问前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和记者姓名,请开始提问。
记者: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检察机关作为司法保护的中坚力量,是如何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的?
马如栋: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
未成年人的问题往往是家庭、学校、社会等多重因素交织的结果,这就决定了司法保护必须主动融入、协同发力。兰州市检察机关始终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努力把司法保护自觉融入其他五大保护之中,变“我管”促“都管”。在融入家庭保护方面,我们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护缺失、管教不当等问题,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联合妇联、关工委等力量,让“失位”的家长归位;在融入学校保护方面,我们以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为抓手,不仅常态化开展防性侵、防欺凌法治教育,还会同教育部门深入推动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落地,协助学校扎紧安全篱笆;在融入社会保护上,我们与民政、共青团等部门共同构建社会支持体系,引入专业社工、心理咨询师全程参与精准帮教和综合救助,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面对网络保护的新命题,我们严惩故意伤害、网络诈骗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并协同网信、公安等部门推动网络空间净化,筑牢数字安全屏障;在对接政府保护层面,我们依托“检府联动”机制,通过检察建议和公益诉讼,推动强制报告制度在医疗、住宿等重点行业落地生根,把保护触角延伸到每个细枝末梢。这种融合本质上是一场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的履职重塑,我们通过依法履职,让家庭监护更有力、学校保护更严密、社会防护更周全、网络屏障更清朗、政府保障更托底,从而释放出“1+5>6”的未成年人保护整体效能。
主持人:
感谢马检察长的回答,请继续提问。
记者:
今天发布了兰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一批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请问这些案例是在怎样的考量下选编出来的?对今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何指导意义?
陈雪梅: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
典型案例是法治实践最生动的载体,也是公众感受司法公正最直观的窗口。这次我们集中发布的案例,最核心的考量就是要跳出就案办案的惯性,真正把检察履职延伸到化解矛盾、综合保护和社会治理的最前沿。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侵权等民事申诉案件时,我们坚持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到每一个案件中,把大量精力投入到深度调解中,致力于修复受损的亲情或社会关系,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与此同时,我们高度警惕新业态领域存在的保护盲区,通过公益诉讼督促厘清监管边界,绝不让新消费场景沦为保护真空地带。在履职过程中,我们还依法支持起诉,综合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注重从个案中深挖背后的社会问题,对违规向未成年人售酒等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同步提起公益诉讼,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同发力。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时,我们深刻认识到“问题少年”背后往往站着“问题家庭”,所以把家庭教育指导作为精准帮教的必修课,通过督促监护令、家长课堂和系统化家庭干预,从根源上阻断犯罪的诱发因素。此外,我们还自主研发数字监督模型,借助跨部门数据碰撞智能筛查青少年电信诈骗线索,有效预防犯罪。这批案例所贯通的,正是“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深层理念,也必将引领兰州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向更综合、更专业、更智能的方向持续深耕,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天空。
主持人:
感谢陈主任的回答,请继续提问。
记者:
今年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立40周年,我们注意到兰州市检察机关在品牌建设方面成果突出。请问创建品牌的初衷和内涵是什么?品牌化建设对于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着怎样的深层意义?

宋潇滢: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一项有温度、有情怀的事业,它需要被看见、被理解,更需要凝聚起全社会的共识和力量。我们倾力创建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出发点就是要把专业化办案、精细化帮教与社会化支持熔铸成一个叫得响、看得见的整体,让人民群众能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守护孩子健康成长的决心和担当。未成年人检察品牌的核心内涵,是用“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司法经纬,编织起集“打击、保护、监督、预防、帮教、治理”于一体的综合保护网,其背后有我们的“一站式”办案场所作为硬件依托,有一支通晓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精通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的专业化团队作为人才支撑,更有一套融合心理疏导、家庭教育、司法救助和社会观护的标准化工作规范。品牌化远不止是设计一个标识、提出一句口号,它实质上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从分散化、碎片化走向系统化、规范化的必由之路。通过品牌创建,我们更能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有力支持,也更能引导社会组织和专业力量稳定地嵌入保护链条,实现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的有序衔接。更重要的是,品牌本身就是一份沉甸甸的公开承诺,它倒逼我们必须不断提升每一个案件的处理精度和每一个保护环节的温度,用品牌公信力赢得人民群众的口碑。可以说,一个充满生命力的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就像一盏不灭的引航灯,它照亮的不仅是孩子“迷途知返”的路,更映照着一个城市社会治理的文明标尺,这正是我们以品牌建设驱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深层考量和意义所在。
主持人:
感谢宋主任的回答。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再次感谢今天的发布嘉宾、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们!后续如果媒体朋友们还有其它采访需求,由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负责全面保障大家的采访工作!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